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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仍被要求提供“单身证明”

2015-09-30  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编辑:
2015-09-30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官方微博消息(记者 李晴)前日,市民王先生发帖反映,民政部门已经取消婚姻登记证明的开具,而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以没接到通知为由要求继续提供无婚姻登记证明。昨日,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政策还没确定,但市民可以先来办理房产手续。

    9月28日,徐州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全市各级民政婚姻登记处,除规定范围外,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俗称“单身证明”。但昨日,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想要办理房产证,但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依然要求他提供“单身证明”。

    “9月27号时,我电话咨询婚姻登记处,对方说还能办单身证明。28号的时候,我收到婚姻登记处群发的短信,说不能给开单身证明了。”王先生说,他收到短信后,又电话咨询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他们刚接到市民政局通知,不再开具此类(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随后,王先生电话联系了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没接到通知,王先生需要继续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8日下午,王先生在市民政局官网上,看到市民政局不再出具单身证明的消息后,再次致电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已经得知此事,正在研究解决办法,但在办法出来前,王先生不提供单身证明,依然无法办理房产证。

    昨日上午10点多,记者再次咨询了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依然没接到通知。工作人员称,不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还是不能办理房产手续。他表示,领导正在开会研究。

    昨日上午11点多,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人回电称,此前因民政部门政策还没确定,他们需要和民政部门、法院等地方沟通。但为了不耽误市民办理房产手续,原本需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市民可以不用提供,正常到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手续。

    “为了不耽误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决定从29日起在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申请人如无法出具婚姻证明和单身证明的,由个人出具具结声明书及询问笔录,正常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该负责人表示,前来办理的市民可能需要写一份婚姻状况说明的承诺书,并需要对此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