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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今起公示

2013-01-05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
2013-01-05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陈文)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在全市进一步形成“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徐州军分区政治部、徐州日报社、徐州广播电视台在全市联合开展徐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各县(市)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申报、评委会评审,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研究确定了30名第三届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见选票,主要事迹详见徐州文明网)。
  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活动组委会即日起在徐州日报、徐州电视台、中国徐州网、徐州文明网等媒体刊播候选人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刊登市道德模范选票、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对候选人如有意见,可在1月14日前向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通信地址:徐州市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市文明办综合处;邮编:221018;联系电话:83732243(传真);电子邮箱:jsxzwmw@163.com。
  投票规则
  1.徐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奖项设五大类,候选人共计30名(每类6名),从中产生20名(每类4名)第三届徐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
  2.每人限填一张选票,每张选票限选20人,每类限选4人,多选或少选均无效。选票复印有效。填写选票时,请在候选人名单后面打“√”。
  3.投票时,姓名、身份证号(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等应如实填写,否则无效。一个身份证号限投票一次,重复投票无效。
  4.投票结束后,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将经过相关机构核对验证,筛除不合格选票。
  5.投票期间,各地、各行业活动主办单位应组织基层单位设立投票点(箱),方便群众投票。单位组织集体投票的,可将选票统一送至各县(市、区)文明办,然后按要求时间报送市文明办集中存放。个人通过邮局寄送选票的,可直接寄至市文明办。
  6.投票时间:2013年1月5日-1月14日,选票在1月14日前(含当日)送达或寄达有效,过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