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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下月施行学员可选教练

2012-02-03  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编辑:
2012-02-03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耿耘) 《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规章的一大亮点是,届时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并约定培训时间。但面对火热的驾培市场,很多学车人直言,现在学车都要排队,能早点上车就不错了,至于选什么样的教练并不是自己考虑的重点。
  规定:觉得教练不适合可申请更换
  据介绍,3月1日以后,各个驾校的学费都会公示,一目了然。《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学时制,培训费用由理论培训学时费、驾驶操作培训学时费、 驾驶模拟操作学时费等组成。驾培经营者自主制定学时单价收费标准,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培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公示。机动车驾驶培训收费应当分项计算。驾培经营者不得超过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或者以其他价格手段扰乱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市场秩序。
  《办法》实行以后,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了,还可以与驾培经营者约定培训时间,并且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中未约定的培训收费。比如学员学车时,觉得这个教练不适合自己,那么他可以向驾校提出申请,更换教练。
  记者还从《办法》中了解到,教练员必须遵守培训规范,比如,不得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练场和公安部门指定的训练道路从事教练;文明施教,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打骂学员等行为;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此外,驾培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教练员每年至少参加一周的脱岗培训。
  《办法》同时明确,违反《办法》相关规定将受到500元到2万元的罚款。目前,我市交通部门正对该一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做进一条细化。
  声音:现在能学上最重要
  这一新的管理办法,保障了学员权利不受损害。但在采访中,很多学车人吐露出这样的心声:新规章本意很好,但很难真正实现。蒲女士年前刚拿到驾照,她告诉记者,学车时都是驾校安排教练的,其实自己也不在乎谁教,只想早点上车早点学出来。“如果觉得教练不好,可以向驾校申请换教练,但现在的驾培班都排得满满的,教练之间也是相互通气的,真正要换难度也很大。”
  而对于一些“准学车族”来讲,其实关心的也不是选什么样的教练,而是能不能早点上车。韩女士在某驾校报了名,驾校通知她排队要排到今年四五月份,她现在就盘算着能不能插队早点上车。“碰到什么样的教练是自己的运气,早点上车早点学出来最重要。如果大家都去选择好教练的话,势必排的队会更长。”韩女士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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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危险驾驶罪,拘2个月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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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18日深夜11点多,某驾校教练员褚某酒后驾驶一学号轿车,在一交叉路口附近,违规越中心黄线超车,与相向行驶的陈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事故。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被告人褚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08.0mg/100ml血,为醉酒状态。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褚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褚某案发后自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